學校積極實行獎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yōu)學生和困難學生分別予以獎勵與資助,不讓任何一位被錄取的新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1、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2、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基金,開發(fā)勤工助學項目,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3、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協(xié)助考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開設“綠色通道”,積極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4、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享受生活補貼、學費減免或緩交等政策。
5、對超過當?shù)乇究品謹?shù)線的高分考生,西部地區(qū)經濟困難學生,在開學報到后,經本人提出申請,學生處資助部門聯(lián)合初審,分管校領導審批,校長辦公會審議,給予生活補助。
6、建檔立卡的困難學生,其學費減免情況可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