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實施意見》(皖政〔2007〕74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145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資助工作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切實做好校內資助工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助對象為本院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
第二章 校內資助經費來源
第三條 學院通過多種渠道籌措校內資助經費,其來源包括:
(一)每年從事業(yè)收入中按規(guī)定標準提取經費用于校內資助。
(二)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向學院捐贈的用于資助的資金。
第三章 校內資助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 學院區(qū)別不同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校內資助。
(一)獎學金。按照學年評定,本學年結束將畢業(yè)或參加頂崗實習就業(yè)的學生不參加評定。獎學金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獎學金設定三個等次。評定獎學金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勤工助學。對于在校學習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實施資助。
(三)特殊學生補助。對于學生在就讀期間家庭或個人發(fā)生意外困難,造成家庭經濟收入急劇減少,學院根據本人申請及相關證明,視為特困學生給予特困補助,補助標準視具體情況確定。
(四)減免學費。孤兒享受學費全免;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根據困難情況減收或免收學費。
(五)助學金。學院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的生活補助。
第五條 校內資助經費的使用,分別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一)獎學金。依照《安徽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獎學金評選辦法》辦理。
(二)勤工助學。依照《安徽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辦理。
(三)特殊困難補助。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系(院)初審,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減免學費。個人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系(院)初審,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助學金。依照《安徽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審細則》、《安徽工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校內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辦法》辦理。
第四章 校內資助經費管理
第六條 校內資助經費提取使用管理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學院成立校內資助經費提取使用管理領導小組,統(tǒng)一管理校內資助經費。
第七條 校內資助經費納入學院財務管理,分賬核算,??顚S?,不得將學生活動或學生管理等方面的經費沖抵學生資助經費支出。
第八條 校內資助經費的發(fā)放,嚴格執(zhí)行學院財務管理制度,做到賬目清楚、足額提取、足額使用,同時接受學院紀檢部門監(jiān)督和上級有關部門審計、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九條 學院加強對受助學生的管理。對受助學生的經濟情況進行定期調查,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校內資助方式。對弄虛作假騙取校內資助的學生,除全額補交減免的學費或補助的費用外,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條 建立校內學生資助公示制度,保證資助的公正性、嚴肅性。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中職學生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