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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2020級普通本科生各專業(yè)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標準
專業(yè) | 收費標準 | 批文及文號 |
一般本科專業(yè) | 5040元/年 | 閩價〔2000〕費245號 、閩價費〔2013〕176號、漳師院〔2013〕89號 |
重點學科專業(yè) | 5460元/年 | |
軟件工程專業(yè) | 9200元/年均(一、二年學費5040元/年,三、四年學費13360元/年) | |
藝術類本科專業(yè) | 8640元/年 | |
閩臺合作辦學一般本科專業(yè) | 采用“4+0”模式,15000元∕年 | 閩價費〔2018〕190號 |
閩臺合作項目藝術類本科專業(yè) | 采用“4+0”模式,18000元/學年 | 閩價費〔2018〕190號 |
第二十六條各類型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如下:
1.達理公寓2A、2B、4A、4B幢(4人間):12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
2.達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間):95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閩價費〔2010〕43號)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間):1030元/生?學年(閩價〔2002〕費83號)
4.瑞京公寓D幢(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10〕43號)
5.新學生公寓一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漳價審〔2014〕14號)
6.圓山校區(qū)2號樓(2人間):10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
7.圓山校區(qū)2號樓(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
8.圓山校區(qū)3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
備注:以上住宿標準不含空調部分,安裝空調的學生公寓加收的標準為:200元/生?學年(2人間),100元/生?學年(4人間),70元/生?學年(6人間)(漳價審〔2013〕27號)。
第二十七條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物價部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執(zhí)行。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yè)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ㄒ唬├U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ㄈ├U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ㄋ模├U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p>
(五)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