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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一所在國內有影響力、國際有知名度的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江南大學源起1902年創(chuàng)建的三江師范學堂,于1958年整建制遷至無錫建校。無錫位于太湖之濱,是中國最具經濟活力城市之一,GDP超萬億,人均GDP連續(xù)多年位列全國第二,連續(xù)三年蟬聯(lián)內地城市宜居競爭力第一位。學校占地面積3250畝,曲水流觴、設施先進、功能齊全,曾獲教育部校園規(guī)劃一等獎,被譽為“中國最美麗的大學”之一。學校是教育部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典型經驗高校、全國深化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排行榜中,2021年江南大學位列全國第45名。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于2021年繼續(xù)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文件精神,學校2021年將繼續(xù)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組織領導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我校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2%(104人,最終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我校將根據各?。▍^(qū)、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shù)等生源情況確定具體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并報送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具體招生專業(yè)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考生,其中新疆招收普通類理科考生。
三、報考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qū)、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 符合2021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五、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tǒng)提示和要求,填寫各項信息、上傳報名材料,確認志愿后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簽字,考生本人確認簽字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完成網上報名。
1. 考生提交的信息和報名材料要求:
(1)個人陳述。內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成長取得的成績成果等。從高中階段寫起,字數(shù)600字左右。
(2)附加材料須提供:①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不超過3份。②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的掃描件。
2. 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特別注意,上傳“報名系統(tǒng)”的紙質申請表的編號須與“報名系統(tǒng)”顯示的編號一致;如在“報名系統(tǒng)”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將不予審核。
注意: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材料均須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六、資格審核
(一)材料初審
有關?。▍^(qū)、市)負責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并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二)入選資格確定
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按要求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考生方可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七、錄取
獲得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qū)、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學校根據分省招生計劃按照投檔成績擇優(yōu)錄取,并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yè)。
相關說明:對高考綜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qū)、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八、信息公開與監(jiān)督保障
(一)信息公開
學校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即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考生方可獲得相應資格。
(二)監(jiān)督保障
1.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程序進行擇優(yōu)選拔,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2.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考生利益相關者的監(jiān)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監(jiān)督電話:0510-85913557。
3. 學校從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九、聯(lián)系方式
本科招生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江南大學招生就業(yè)處
郵編:214122
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眾號:江南大學本科招生
十、其他
1. 本簡章若有與教育部、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則按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2. 未盡事宜按照江南大學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本簡章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