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碰廣告即自動下載APP?
華東政法大學學生范某
將小米告上法庭!
近日,范某與小米公司產(chǎn)品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
原告范某要求小米公司停止發(fā)送廣告、賠償因觸碰廣告自動下載APP而損失的數(shù)據(jù)流量費用1元。
法院認為,小米公司向范某推送廣告的行為未損害有關權利,且原告可更改設置避免廣告干擾,但小米公司廣告鏈接提供點擊即下載服務,未事先取得原告下載許可,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權。
判決結果為,小米公司賠償范某1元。
對此,有媒體評論稱:
范某索賠一元錢,其司法意義遠遠高于經(jīng)濟賠償意義。這是一種權益意識的覺醒。透過這一案例警示人們,一方面,作為消費者要有一種權利意識,不能任由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莫名受到權益侵害。“我的手機我做主,我的信息我做主”,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征得本人同意不能隨便強加于人,搞“硬上弓”“拉郎配”,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也警醒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企業(yè),尊重公民個人隱私,尊重消費者權益應成為業(yè)界遵循。公民需要某種信息,人家自然會付費下載,若不需要就要尊重這種選擇權,不要強人所難,點擊下載就產(chǎn)生費用,萬萬使不得。
狀告迪士尼、新東方、金山毒霸
這些大學生多次拿起法律武器
中國青年報注意到,這并不是華東政法大學學生第一次用法律捍衛(wèi)權益。
從國拍行、知網(wǎng)到迪士尼、新東方,幾年間,這些大學生通過訴訟方式,為許多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了參考路徑。
2019年9月12日,據(jù)上海浦東新區(qū)法院消息,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補償原告原告人民幣50元(當庭給付)。該調解協(xié)議已經(jīng)雙方當事人簽收生效。
此外,因下載“金山毒霸”軟件時,被捆綁安裝了“獵豹護眼大師”“軟件管家”,華政2017屆學生小李和她的4名同學起訴“金山毒霸”。
歷經(jīng)一審宣判、上訴……2020年9月,案件終于有了結果。經(jīng)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賠償款。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 白 磊 曾 婕
校對 唐卓瑤
審核 彭祿毅